2007年4月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持匕专对深夜下班的女子下手
葛培兴

  本报讯 平均年龄只有19岁的3个恶少,为获取不义之财,结伙流窜台州市黄岩、椒江两地,专在夜深人静时分持刀拦路抢劫公关女钱财。警方挥出利剑,于近日将他们收进法网。3月29日,涉嫌抢劫罪的郑俊、陈杰、陆平被椒江警方依法移送起诉。
  郑俊、陈杰、陆平都是四川人。2006年3月份,3人结伴来到椒江打工。然而,由于他们无一技之长,又嫌打工太苦工资太低,便干起了抢劫钱财的营生。
  2006年4月的一个凌晨,这伙恶少带着刀具来到椒江翠华新村,埋伏在一个角落里,待下班的公关女金某来到这里时,他们便扑上去,持刀把金某的钱财洗劫一空。3天后的一个凌晨,他们又像幽灵似地窜到椒江花园新村,故伎重演,公关女张某的手机、钞票又进了他们的腰包。短短两个月,郑俊、陈杰等3人在椒江持刀拦路抢劫作案12起。
  在椒江“赚”得盆满钵满后,郑俊等人把“阵地”转移到黄岩,继续制造着他们的罪恶。然而法网恢恢,2006年夏季的一个晚上,当他们在某新村持刀拦路抢劫公关女时,被黄岩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当场逮住。2007年2月10日,3人被黄岩警方移交给椒江警方。经椒江警方审查,他们交代了自2006年4月份以来在椒江、黄岩作下的持刀拦路抢劫案件13起。
  (葛培兴)